江西省档案局《关于协助河南省档案局征集在赣豫籍档案工作者“人物简介”与“人物名录”的函》

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11-04-02浏览次数:

各设区市档案局、省直有关单位、部分企事业单位:

为协助河南省档案局编写《河南省档案志》中的“人物简介”与“人物名录”篇中的在赣豫籍档案界有关人物的资料,请各有关单位大力协助,积极提供有关资料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收录范围

1、“人物简介”的收录范围

局级及其以上领导干部,研究馆员(教授、教授级专业技术人员)、享受国务院、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“学者”,国家人事部、国家档案局联合表彰或国家档案局单独表彰的先进(优秀)工作者。

2、“人物名录”的收录范围

单位所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、在各设区市档案局主要负责人,副研究馆员(副教授和相同级别专业技术人员)。

3、上述人员包括现职,离退休和已故人员。

二、编写要求

1、人物简介,应以事实为依据,力求全面、真实、准确、公正,摒弃虚辞浮言,寓褒贬于记述之中。凡存有分歧、尚留疑问的,应做必要的调查考证;无法定论的内容不入志。记述应当采用白话语体文。主要内容包括:姓名、性别、生卒年、籍贯、民族、政治面貌等要素和主要经历,应以典型事例突出简介人物的主要成就,避免程式化,力戒写成考评材料、个人总结、述职报告和报告文学。

2、人物名录:应包括姓名、性别、籍贯、生卒年、工作单位和备注的等要素。在备注中,要注明所录人物任职名称、届别及时间,获奖名称、等级及时间,主要事迹简介等内容。

3、人物简介一般应由本人撰写(如本人去世或联系不上,请安排适宜人员撰写),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;人物名录请所属单位组织编撰并加盖公章。

4、拟入选“人物简介”者,请提供近期标准照片两张。

5、上述材料于今年6月底前函寄我局征集编研处(电话:0791-3900879),并请加发电子邮件至gaoh@jxda.gov.cn.